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
admin
2021-12-01
61
问题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选项
A、2013年6月25日之前
B、2013年8月15日之前
C、2013年9月15日之前
D、2013年12月5日之前
答案
D
解析
A公司属于出票人,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粟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D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银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201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期限1年。若A企业在2018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则以下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6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食品生产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2016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5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l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
某食品生产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2016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5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l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7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
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l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甲公司曾于2016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2018年3月1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
随机试题
明清时期,为了对土地深度利用,大幅度提高亩产量,所以盛行采用【】
社区获得性肺炎最常见的类型是
患者停经12天,阴道有少许出血3天,色鲜红,腰痠痛,心烦不安,口干咽燥,尿黄便结。舌红苔黄干,脉滑数。尿妊娠试验阳性。宜首选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这是建设工程风险对策中预防损失的()。
在基准地价修正法中进行交易日期调整,是将基准地价在估价时点时的值调整为其基准日期时的值。()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形式要件均合法,其持票人可以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2015年初某企业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独立地下工业用仓库原价1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10吨/辆的载货汽车10辆,7.8吨/辆的挂车5辆。该企业12015年发生如下业务:(1)7月20日购置2.5吨
在文件系统中,文件的不同物理结构有不同的优缺点。在下列文件的物理结构中不具有直接读写文件任意一个记录的是______。
In1904A.P.GianninibecameaboardmemberofaSanFranciscobank.Hediscoveredthatmostbankscaredonlyforthewealthy,
InrecentyearscriticismshavebeenvoicedconcerningsexistbiasintheEnglishlanguage.Ithasbeenarguedthatsomeof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