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4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的材料,取得增值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4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的材料,取得增值
admin
2018-09-25
32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4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
(3)购进汽车修理工具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6800元。
(4)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20元。
(5)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
(6)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31800—5300)×6%=1590(元)
B、31800×6%=1908(元)
C、31800÷(1+6%)×6%=1800(元)
D、(31800—5300)÷(1+6%)×6%=1500(元)
答案
C
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销售额为含增值税销售额;(2)向客户支付的赔偿款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3)销项税额=31800÷(1+6%)×6%=18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Bj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网上银行子系统的主要业务功能包括()。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实行()小时连续运行。
A公司购买了B公司一批货物,双方同意A公司预先电汇支付货款,款到后B公司发货。根据汇兑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印花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城南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因禽类宰杀市场管理需要,城南县所有禽类宰杀单位或者个体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县政府临时成立的禽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违者予以罚款。个体户陈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禽类管理办公室对陈某罚款500元。下列关于该案行政
2015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5年
广东省某市居民蔡某系某大型卖场副总经理,2015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22000元。(3
随机试题
[*]
角法最早记载于
关于直疝三角,不正确的叙述是
销售收入的决定因素不包括:
承包人按规定提交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下列费用中不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有()。
属于收入型证券组合特点的是()
在企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中,最基本和具有指导意义的是()。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000万元。该商誉系2015年12月8日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吸收合并丁公司时形成的,初始计量金额为35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
软件工程的三要素是
AresearchpresentedtotheAAASmeetinginSanDiegosuggeststhatmuchoftheworldpreferstotakeasiesta(午睡).Ithasalr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