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5年
2015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5年
admin
2016-08-08
39
问题
2015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5年5月开始工作后,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特别是在一项合同审查中,没有对该合同的重大纰漏提出法律意见,导致公司损失巨大。公司于2015年12月了解到,李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于是公司立即主张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 )?
选项
A、公司无权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
B、公司有权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
C、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D、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
B,C
解析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本案中,李某以伪造的司法考试证书蒙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欺诈手段。(2)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必须充分符合上述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3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则此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
A公司为支付货款,于2005年3月1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其中,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
中国公民李某为一文工团演员,2007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金24000元;(2)每月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3000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0元;(3)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型小汽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每辆90000元。2008年11月份购销情况如下:(1)向当地汽车贸易中心销售80辆,汽车贸易中心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某省一体育器材公司于2009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
某歌星租用南海市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每场租金30000元,共演出三场,由体育馆售票,共取得票款收入60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向歌星经纪人支付佣金。营业税税率为3%。体育馆应为该歌星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为()元。
随机试题
患者,男,28岁。牙龈疼痛,自动出血3天。检查:腐败性口臭,多个牙的牙龈乳头尖端消失变平,下切牙的龈缘虫蚀状坏死,有灰白膜覆盖。分析导致该病的主要病原微生物为
《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列入依法管理的范围的种类有( )。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不属于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情形的是()。
下列情况属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有()。
单位的内部控制就是单位的会计控制。()
甲花8万元从人贩子处购买了女子乙,想让其当自己的妻子,但乙不肯,甲便将乙锁在阁楼上。锁了一个月乙仍旧不从,甲即放弃让她当自己妻子的念头,告诉乙让其家里人给8万块钱就放她回去,否则杀了她。甲按照乙给的电话联系到乙的父亲,告诉乙父亲,不给钱就杀了乙,但乙父亲不
Thebasicfunctionofmoneyistheenablebuyingtobeseparatedfromselling,thuspermittingtradetotakeplacewithoutthes
TheTheoryofContinentalDrifthashadalongandturbulenthistorysinceitwasfirstproposedbyAlfredWegenerin1910.【F1】V
Completethenotesbelow.WriteNOMORETHANTHREEWORDSforeachanswer."CVandInterviewSkills"SeminarThespeakersugges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