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武甲与儿子武乙坐飞机从北京前往上海办事,因飞机失事,二人均负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武甲与武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武乙的女儿武丙继承其祖父武甲遗产的行为属于:( )
武甲与儿子武乙坐飞机从北京前往上海办事,因飞机失事,二人均负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武甲与武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武乙的女儿武丙继承其祖父武甲遗产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6-01-15
42
问题
武甲与儿子武乙坐飞机从北京前往上海办事,因飞机失事,二人均负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武甲与武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武乙的女儿武丙继承其祖父武甲遗产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转继承
B、法定继承
C、代位继承
D、遗嘱继承
答案
A,B
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2)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适用于遗嘱继承。故AB正确,C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6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和乙按份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公民某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项财产无主,公告期间,另一公民某乙对该项财产提出请求,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甲要砌一堵墙,委托给丙丁两人。当时约定,工料费若干元,属承包性质。但完工后三天,墙倒砸坏邻居乙的财物,乙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井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规定,下列哪
甲厂将向银行贷款30万元,以“宝马”车作抵押,并进行了抵押登记。该“宝马”车在一次业务活动途中发生意外车祸,致使车辆全部报废,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赔偿甲厂25万元,在此情形下,选项中的说法哪项正确?()
甲为了报复乙,与丙一起对乙施以殴打,致乙全身多处受伤,花去药费若干,误工工资损失若干。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甲、丙15天。乙出院,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在审理中,甲因车祸死亡,身后未留有遗产。甲有一个儿子,法院应如何判决?()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李某年事已高,其3个孩子均不尽赡养义务,李某以其中一子甲为被告起诉,法院判决甲承担赡养义务,每月支付李某500元生活费,李某申请执行后突发疾病去世,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甲开发商将一套别墅分别卖给了乙和丙,因资金紧张甲又将该别墅抵押给了了丁。因别墅未交付,甲义将该别墅租给了戊。因买卖、抵押、租赁而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与乙的合同签订在先.甲与丙的合同签订在后。而丙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乙对甲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2003年3月,甲公司持一张丁公司应向其支付102万元货款的生效判决书、乙公司持一张丁公司应向其支付98万元设备款的生效仲裁裁决书、丙公司持一张丁公司应向其退还货款66万元的生效判决书分别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丁公司强制执行。此时,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
随机试题
设chars1[10]="Better",s2[10]="Life";,执行语句printf("%s",strcat(s1,s2));后输出结果是()
最可能的寄生虫病是首选的检查方法是
如果某药血浓度是按一级动力学消除,这就表明A.药物仅有一种排泄途径B.药物只在肝脏代谢、C.药物主要存在于循环系统内D.t1/2是一固定值,与血药浓度无关E.消除速度与药物吸收速度相同
疮疡红肿高大,根盘紧束,焮热疼痛者为
因针头阻塞导致输液故障,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对于()机器设备一般实行重点单项评估,并尽可能采用现行市价法确定设备的基价。
案例:下面是某初中化学教师讲授“化学式与化合价”的教学片段。[提出问题1]展示水分子示意图,引出问题:你能用我们前面学过的符号来表示图片里的意思吗?[建立概念1]通过对图片表示意义的探究,引导学生自己总结出化学式的概念,让同学们自己阅读课本上的内容,
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______________的,应以______________罪从重处罚。
Parenthoodisn’tacareer-killer.Infact,economistswithtwoormorekidstendtoproducemoreresearch,notless,thantheir
Foryearsnow,theworld’sfastesttrains,operatinginJapanandFrance,havebeenstuckata【B1】______operatingspeedofarou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