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25题)

admin2018-03-29  39

问题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25题)

选项 A、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

答案B

解析 全国性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由于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其原有的法律制度,因而全国性法律一般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但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些体现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又有必要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因此,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也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之一。所以,A项错误。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B项正确。
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所以,C项错误。
《澳门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反映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了国家的方针政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基本法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但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又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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