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人权司法保障的角度,论述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相互关系的规定。(2018年法学综合课论述第37题)

admin2018-07-30  42

问题 试从人权司法保障的角度,论述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相互关系的规定。(2018年法学综合课论述第37题)

选项

答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权是国家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对人权保障影响重大。为保障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刑事司法权的监督制约,现行宪法规定,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相互衔接和协助;任一机关发现另一机关的工作问题,可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这一规定是刑事诉讼立法及实践应遵守的宪法原则,其意义在于保证国家刑事追诉权的正当行使,保障法律准确有效执行,既有效打击犯罪,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从而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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