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dmin2022-09-19  47

问题 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2013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A项,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甲给丙造成的主要是财产损害,丙对甲享有的侵权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丙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后,因丙不断向甲索赔,导致诉讼时效数次中断,自中断的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3年。甲同意赔款,又将导致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3年。因此,丙对甲享有的侵权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未过,应该计算到甲同意赔款之后3年。BC两项,甲同意赔款后,丁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因为甲对丙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未过,故保证人丁不得以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保险公司乙也无权以丙的侵权之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D项,《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财产险,故丙对乙请求支付保险金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此时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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