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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对王某的起诉的看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关于本案的被告,有如下几种看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对王某的起诉的看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关于本案的被告,有如下几种看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09-02-14
36
问题
下列关于对王某的起诉的看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关于本案的被告,有如下几种看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本案被告只有张某1人
B、本案被告只有张乙1人
C、张某和张乙在本案中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
D、张某和张乙对侵害结果负连带责任
答案
4,8
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考查共同诉讼制度设立的目的,普通共同诉讼的主要作用在于节约诉讼的时间和费用而将两个本来可以单独审理的案件合并审理;而必要共同诉讼不仅是出于诉讼经济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因为这类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若让共同诉讼人分开进行诉讼,可能造成裁判的不一致。在本题中将李某诉张某及其子张乙和李乙诉张某合并审理是属于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的;而将李某诉张某和李某诉张乙合并审理则属于必要共同诉讼,诉讼基于张某和张乙的共同行为造成了李某的损害这一事实,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可分的。如果分开审理便极有可能因为法庭对案件同一事实的不同认定,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因此张某和张乙在本案中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张某和张乙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其共同侵权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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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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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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