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政府采购法》规定,对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张某在浏览某省财政厅网站时未发现该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在通过各种方法均未获得该目录后,于2013年2月25日向省财政厅提出公开申请。

admin2015-04-26  32

问题 案情:《政府采购法》规定,对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张某在浏览某省财政厅网站时未发现该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在通过各种方法均未获得该目录后,于2013年2月25日向省财政厅提出公开申请。财政厅答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与张某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没有直接关系,拒绝公开。张某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认定省财政厅未主动公开目录违法,并责令其公开。省政府干4月10日受理,但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张某不服,于6月18日以省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试卷四第6题)
问题:
省政府在受理此行政复议案件后应当如何处理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选项

答案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主动公布。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据此,首先省政府应当对省财政厅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其次,由本题第(2)问的解析可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是省政府或者省财政厅的一项法定职责,不履行该项职责,省政府应当作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复议决定。
    最后,本案由于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8条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据此,如果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确定并公布,则应当由省财政厅公布;如果省政府未授权,则应当由省政府自己确定之后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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