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

admin2018-04-20  19

问题 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50题)

选项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答案C

解析 A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方某被批准逮捕后被法院判决无罪,所以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即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所以可以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C正确:取保候审是指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但是没有对相对人采取限制自由,本质上没有侵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间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方某2014年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于2014年决定赔偿,那赔偿金标准应按照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即2013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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