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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0-12-29
38
问题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答案
D
解析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可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管辖的规定”,无需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故A项错误。
本题还考查了报案、控告、举报人的区别,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本案中马某是报案人。而申请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为控告人,所以B项错误。另C选项中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属于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可向检察院举报,不是控告,所以C项说法错误。
D项: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及《六机关规定》第18条的规定可知,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所以,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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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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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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