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
admin
2018-09-10
45
问题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
选项
A、罚金、没收财产
B、责令退赔
C、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D、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答案
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1)罚金、没收财产;(2)责令退赔;(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e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012—卷二—26,单)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36题)
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2第24题)
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1992年4月,黄小武诉黄亮给付赡养费一案由D市C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定黄亮每月给黄小武赡养费80元。1998年8月,黄小武又到D市C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每月的赡养费增加到240元。对于黄小武的这一行为,D市C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第47题)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卷二—14,单)
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构察长决定?
随机试题
以下属于资产评估原则的是
患者不寐,急躁易怒,头晕目眩,头痛欲裂,大便燥结,三日未行。治宜选用
反映肝储备功能试验的是
关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通货膨胀是指由于货币(这里指纸币)的发行量超过( )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的现象。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享有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因此它是()。
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一批商品1000件,代销价款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00元/件,A企业和B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6月,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上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50%,A企业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按售价的5%
2015年1月1日,刘某与甲日报社达成口头协议,聘用刘某为临时校对员(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为每天9点至12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提前离开,工资1500元/月。因刘某表现优秀,经甲日报社人事部门多次与刘某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将刘某转为全日制正式校对工
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1997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人民币,下同);(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在B国取得银行利息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
TheNBAlockout(停工)didnotfinishonThursdaynight,butitwasnearlyanend,amidlight-heartedjokesandaggressivewordcho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