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构察长决定?

admin2017-03-07  27

问题 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构察长决定?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答案A

解析 《检察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A项中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应由检察长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A正确。《检察规则》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B项和C项中,乙和丙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应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和C不正确。《检察规则》第286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项中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故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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