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47题)

admin2018-04-20  25

问题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47题)

选项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A

解析 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发放许可证不得向公司收取费用。
    B错误:刘某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该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房屋紧邻该地,会对刘某房屋的采光权产生影响,所以该许可会对刘某的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本案的相关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需要听取其意见。
    C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所以有权提起诉讼的除了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还有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行政行为会对刘某的权利产生影响,所以刘某具有原告资格。
    D错误:虽然工程尚未建设,对刘某权益的侵害不具有现实性,但是行政许可已经作出,基于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信赖,该许可会对刘某的权利造成影响,所以具有原告资格。如果该公司的建筑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刘某还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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