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
admin
2021-05-31
45
问题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请回答下列问题。
大亿公司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对此,正确的做法是:(2016年·卷三·98题)
选项
A、丙市中级法院应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B、丙市中级法院不予受理
C、仲裁庭在法院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裁定之前,应当中止仲裁程序
D、仲裁庭应继续开庭审理
答案
B,D
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13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大亿公司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前,已向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决定,此后再向法院要确认,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不是受理并审查。B项正确,A项错误。 仲裁协议的效力已经认定,法院无需再审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则仲裁庭对此案应该继续审理,而不是中止仲裁程序等待法院的裁定。D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R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l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口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l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口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电器货款200万元。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交涉还款事宜未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在半年内还清200万元欠款,原告放弃利息。调解书送达半年后,乙公司仅还款130万元,尚欠70万元。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3.80)
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1.3.41)
海龙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海龙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海龙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等三人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哪些情况下可以简易程序不可以一审终审()
下列选项中,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公共关系中的形象具有的更为深层的意义有哪些?
腹外疝中最易发生嵌顿的是
( )是指人民法院经当事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将仲裁裁决书中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和程序。
在堤身压实作业中,分段、分片碾压的相邻作业面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m。
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不包括()
设χ∈R,则“χ>2”是“3χ2-5χ-2>0”的().
行业潜规则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但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行业潜规则的是()。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于:
下列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2010年多选62)
Peopleoftencomplainabouttheairpollutioncausedbytheca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