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3.80)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3.80)
admin
2016-05-05
19
问题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3.80)
选项
A、为避免诉讼拖延,二审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改判
B、二审法院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C、甲应列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甲应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答案
B,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民诉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70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据此可知,甲应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x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1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债务人古格勒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向债权人盖夷履行合同,要交付小站大米100吨,但是债务人古格勒却在约定交货地点找不到盖夷,其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大米提存。那么盖夷领取该被提存的小站大米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________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2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
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21题题)
某合营企业约定的合营期限即将届满,由于该企业营运良好,投资双方决定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李林曾与其原工作单位签订了5年的合同,约定李林在该单位从事某项科技的研究开发工作,但李林工作2年后觉得本单位报酬太低,就在与原单位未做任何商议的情况下跳槽到一高科技公司。原单位与李林因为此事诉诸法院,请问高科技公司在本案中地位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随机试题
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是
Thediscoveryofadwarfed(矮个的)"humanbeing"wholivedinFlores,Indonesia,upto18,000yearsagoischangingthewaywethin
蛔虫病蛲虫病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是()
中外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根据日常摄入量的分布来确定摄入量超过UL者所占的比例,日常摄入量()UL的这一部分人可能面临健康风险。
“寓教于乐”实际上就是幼儿教育()的体现。
经济学中用供给价格弹性来度量供给量相对变动对价格相对变动的反应程度,简称供给弹性。下列有关供给弹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若在"销售总数"窗体中有"订货总数"文本框控件,能够正确引用控件值的是( )。
Whatkindofpersondoesthewomanexpecthersonto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