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将乙殴打致轻微伤,乙要求城西区公安分局对张三进行处罚,城西区公安分局却不予答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36

问题 张三将乙殴打致轻微伤,乙要求城西区公安分局对张三进行处罚,城西区公安分局却不予答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城西区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属尚未成熟的行为,对乙尚未产生实际影响,因而不可诉
B、乙对该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属于“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情形
C、城西区公安局未对乙作任何行为,因此乙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D、这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不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B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项。本题中的情形属于“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查处职责构成不作为对乙权益已经造成侵犯,AC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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