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

admin2016-12-30  31

问题 (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

选项 A、国际条约
B、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C、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
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渊源的分类以及我国的法律渊源。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是那些带有法理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但是尚未经过正式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的法律渊源,上述四个选项中,国际条约是经过国际程序制定的国际法正式渊源;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都是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制定的正式法律文件,属于正式渊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包括最高院判例在内的各种判例都不具有正式渊源的地位,不能直接用来作为判案依据,只能作为参考,是为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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