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2010年单选35)

admin2013-06-15  31

问题 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2010年单选35)

选项 A、讼
B、告
C、狱
D、诉

答案A

解析 西周时期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周礼·秋官·大司寇》有“以两剂禁民狱”、“以两造禁民讼”的记载,据郑玄注称:“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因为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故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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