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预付货款向张某签出一张汇票,张某得到该汇票后将其赠与王某,王某遇车祸死亡,王某之妻李某通过基础取得汇票,后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被解除。该事例中,李某享有何种权利?( )

admin2014-05-30  26

问题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预付货款向张某签出一张汇票,张某得到该汇票后将其赠与王某,王某遇车祸死亡,王某之妻李某通过基础取得汇票,后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被解除。该事例中,李某享有何种权利?(    )

选项 A、合同解除前享有票据权利
B、合同解除前不享有票据权利
C、合同解除后仍享有票据权利
D、合同解除后不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A,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1条,赠与和继承都是取得票据权利的合法途径,故李某取得票据权利。但是没有对价取得票据的,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这里的前手指所有前手,所以当甲公司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被解除后,由于王某和李某取得票据缺乏对价,所以李某不再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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