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上市公司)和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双方约定3个月后付款。乙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货款。至2014年12月31日甲

admin2015-08-27  34

问题 甲公司(上市公司)和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双方约定3个月后付款。乙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货款。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乙公司以100万元现金偿还部分债务。
  (2)乙公司以一项专利权和一批A产品抵偿部分债务,专利权账面原价为350万
编制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2015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735.6×6%=44.14(万元)。 借:银行存款 44.14 贷:财务费用 44.14 2016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735.6×4%=29.42(万元)。 借:银行存款 765.02 贷:应收账款一债务重组 735.6 财务费用 29.4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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