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公诉案件庭前审查阶段遇到哪种情形可以退回检察院?

admin2014-10-17  26

问题 法院在公诉案件庭前审查阶段遇到哪种情形可以退回检察院?

选项 A、法院审查时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检察院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
C、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法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8l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BC三项属于应当退回检察院,D项属于可以退回检察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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