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购买了丙提供的租赁物。承租人甲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第三人丁的人身伤害,则丁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主体是( )。
甲、乙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购买了丙提供的租赁物。承租人甲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第三人丁的人身伤害,则丁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主体是( )。
admin
2019-02-28
27
问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购买了丙提供的租赁物。承租人甲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第三人丁的人身伤害,则丁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主体是( )。
选项
A、出租人乙
B、出卖人丙
C、承租人甲
D、甲和乙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据此,言外之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A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2011年真题)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2010年单选2)
(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请分析:
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2017年一专一第7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5题)
甲因自己不能生育,花1万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一男婴。3个月后,甲嫌抚养孩子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并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甲的行为构成()。(2011年单选11)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诈骗罪的有()(2017年一专一第45、2017年一法专一第25题)
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物权可以分为()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工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简述“社会人”假设的基本观点和管理措施。
患精囊腺炎综合征的动物精液呈()。
A.实喘B.哮喘C.虚寒呃逆D.胃虚有热之呃逆E.胃气虚弱,痰浊内阻证
销售百分比法是根据有关的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来估计未来时期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的一种编制方法。()
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途径不包括()。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共分六级,从一级优,二级良,三级轻度污染,四级中度污染,直至五级重度污染,六级严重污染,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包括()、臭氧、PMlO和PM2.5等六项。
随着高铁的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带的效应显著增强,包括长三角、珠三角等多个“一小时生活圈”逐渐形成和完善,这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重新书写我国经济版图。这说明()。
公安刑事执法权有()。
It’stimetotakeadvantageofcurrent______rates.
A、Toaddressthetrafficproblems.B、Toseparatethelocalresidentialstreets.C、Toreducethespeedofvehicles.D、Toprov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