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甲企业与美国乙公司准备设立一中外合资企业,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投资双方对该合营企业的股权分配、出资方式、组织机构的安排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在双方草签的协议中,哪项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

admin2014-10-29  26

问题 上海甲企业与美国乙公司准备设立一中外合资企业,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投资双方对该合营企业的股权分配、出资方式、组织机构的安排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在双方草签的协议中,哪项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

选项 A、中方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无须征得美国公司的同意
B、中方可以用专利使用权出资,但是外方必须用专利所有权出资
C、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以向中国的银行筹措资金,也可以直接向外国银待筹措资金
D、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国际通行的货币表示

答案C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出资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A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说明无论是中方还是外方对外转让股权,均要经合营他方同意。该规定非常重要,请重点掌握。B选项考查中外合资企业中双方出资形式。依据《公司法》第217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由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了对发起人出资的要求,即:“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若无另外规定,发起人出资应当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为了消除实践操作中的疑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6条专门就外国合营者的出资进行了强调,即:“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说明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无论是中方还是外方,工业产权出资均要以所有权出资。B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C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条第3款:“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D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75条第2款:“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营企业,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所以D选项中,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国际通行的货币表示是正确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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