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工商局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某企业给予罚款处罚。3个月后,该企业既未送交罚款,又未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即通知银行将罚款数目从该企业账号中划拨出来。该企业对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不服,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对此县法院应:( )

admin2014-04-02  24

问题 某县工商局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某企业给予罚款处罚。3个月后,该企业既未送交罚款,又未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即通知银行将罚款数目从该企业账号中划拨出来。该企业对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不服,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对此县法院应:(    )

选项 A、通知善银行收回划拨教
B、通知县工商局遇还罚款
C、可以立案
D、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因此,县工商局的行为并无不妥,即使该企业对这一强制措施不服也应起诉工商局,而不是银行,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因此本题的被告不适格。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相对人对该执行行为的起诉。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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