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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提出的损害赔偿之诉中,应当以谁为被告? 假设赵某提出的侵权之诉法院审判后,赵某不服,刘清华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
赵某提出的损害赔偿之诉中,应当以谁为被告? 假设赵某提出的侵权之诉法院审判后,赵某不服,刘清华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
admin
2013-06-09
24
问题
赵某提出的损害赔偿之诉中,应当以谁为被告?
假设赵某提出的侵权之诉法院审判后,赵某不服,刘清华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
选项
答案
刘清华无权提出上诉,其作为一般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提出上诉。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刘清华是赵某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可知,诉讼代理人要想提出上诉,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可知,全权代理并不等同于特别授权。本案中,赵某在授权刘清华代理诉讼时,只说明是全权代理而无具体的授权,也就是说刘清华没有获得赵某的特别授权,因此刘清华没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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