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
admin
2013-09-29
56
问题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判断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pZ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作出撤销判决。
实体违法分为下列两种()。
()不能成为监督行政的主体。
吴某自2006年5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至次年1月停止。2007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吴某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可以成为代履行的主体()
个体户甲因销售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李某加入了以推销“亮白化妆品”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要求每人交纳2000元人民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ABCD 4个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张某发展传销人员150人,升级为B级代理员;李某发展传销人员15人,升级为D级推广员。下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处理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倩何人唤取,________,揾英雄泪?
染色过程中,错误的是
某男,33岁。突然昏迷,抽搐,呼气有大蒜味,瞳孔明显缩小,皮肤湿冷,两肺湿啰音。下列哪种疾病可能性大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前乙公司重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700000元。甲、乙公司的债务重组协议为:甲公司以其产品全额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含税价格468000元,实际成本240000元;乙公司接受甲公司产品后不再单独支付相关的增值税。甲公司为一般纳税
“战略产业”,一般是指具有较低需求弹性和收入弹性,能够带动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发展的产业。()
尽可能地开展赤道原则的相关研究,积极参考借鉴赤道原则中适用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相关内容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决策理论强凋管理就是决策是有一定的科学意义,但它认为管理中除了决策别无它有,将决策的概念规定为管理的统一概念,从而把管理限制在一个较为狭窄的领域,就有些以偏概全了。管理的概念下不仅包括决策,还包括核算、统计等基础性工作,而且低层人员中要做的更多的是“业务决
近二十年来,中国的小说家们大都回避思想而推崇感觉。究其主要原因,乃是鉴于前辈们过度介入政治,或者让政治过度介入,结果导致小说生硬别扭,活生生地________了自己的艺术才华。此种教训让后起的小说家们________,连“思想”也一并畏惧起来,只愿在“感觉
以下程序的输出结果是()。#include<iostream.h>voidmain(){inta=0,i;for(i=1;i<5;i++){switch(i){case0:c
Thetimeforsharpeningpencils,arrangingyourdesk,anddoingalmostanythingelseinsteadofwritinghasended.Thefirstd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