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至10月间,负责某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余某,在审批某商住小区人防工程缴纳易地统建费事项的过程中,由于接受了该小区开发商及其委托人的宴请、送礼和说情,在明知某小区大部分房地产项目都是十层以上的民用建筑的情况下,违反国

admin2019-01-29  104

问题 2007年6月至10月间,负责某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余某,在审批某商住小区人防工程缴纳易地统建费事项的过程中,由于接受了该小区开发商及其委托人的宴请、送礼和说情,在明知某小区大部分房地产项目都是十层以上的民用建筑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批示同意将其应缴纳的人防易地统筹费的标准改为九层以下的标准收费。改致使国家损失728、21万元,余仕乐个人从中得到“好处费”2万元。
请问: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

选项

答案余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滥用职权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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