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admin2014-11-19  33

问题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选项 A、产生公示、公信力
B、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
C、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转移

答案A,C

解析 考查要点是登记的效力。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房屋一经办理过户登记,即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公信力,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登记仅仅是物权行为,该物权行为是否实行,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即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故C项是正确答案。一般而言,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这里的标的物,不仅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可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不是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是奉行交付规则,因为所有权转移可能和交付不一致,如“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ga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