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admin
2014-11-19
33
问题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选项
A、产生公示、公信力
B、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
C、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转移
答案
A,C
解析
考查要点是登记的效力。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房屋一经办理过户登记,即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公信力,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登记仅仅是物权行为,该物权行为是否实行,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即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故C项是正确答案。一般而言,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这里的标的物,不仅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可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不是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是奉行交付规则,因为所有权转移可能和交付不一致,如“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g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分为()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以()为基础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我国的立法原则包括()
甲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甲与公安机关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
某法院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发挥现代科技在辅助法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作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永徽律疏》篇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以法治官内容的是()
甲要求好友乙与其于次日下午5时共同抢劫银行运钞车,乙碍于情面答应。但事发时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独自完成。甲劫得财物后,为防押运人员报警开枪射杀押运人。甲劫得现金100万元,事后甲与乙共分赃物。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应认定为
随机试题
Thefirmattributedtheaccidentto________fog,butluckilynocasualtieshavebeenreporteduntilnow.
在正常行车中,尽量靠近中心线或压线行驶,不给对向机动车留有侵占行驶路线的机会。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在病猪中含量最高的组织是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国债作为国家信用,其具有的特征是()。
塑钢门窗与铝合金门窗相比,最大的优点是()。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 )元。
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个交易日内,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工作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有(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