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了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法院欲向丙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应该如何进行?( )

admin2016-01-15  6

问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了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法院欲向丙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应该如何进行?(    )

选项 A、法院可以依职权向丙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B、法院可以依职权向丙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C、法院可以依乙的申请,向丙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D、法院可以依甲的申请,向丙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答案C

解析 《执行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可见,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无权自动启动该措施,故A项和B项错误。同时因为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所以选项D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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