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3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2008—卷三—72,多)

admin2017-03-14  35

问题 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3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2008—卷三—72,多)

选项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在1年内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C、公司监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转让   
D、任何时候公司都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物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作出比第142条更为严格的规定,但不能作出比第142条更为宽松的规定。本题A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转让,符合法律规定,故不能选。   
《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C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转让,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应当选。   
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及第3款的规定,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收购股份时,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B项中公司回购股份10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已经超过了5%的限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应当选。   
《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据此,D项合法,不当选。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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