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流三千里,合例减一等,即处徒三年。故云‘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其加役流应减者,亦同三流之法。加者,数满乃坐,又不得加至于死;本条加入死者,依本条。(加入绞者,不加至斩。)【疏】议曰:加者数满乃坐者,假令凡盗,少一寸不满十疋,为少一寸,止徒一年。”

admin2019-01-15  20

问题 有犯流三千里,合例减一等,即处徒三年。故云‘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其加役流应减者,亦同三流之法。加者,数满乃坐,又不得加至于死;本条加入死者,依本条。(加入绞者,不加至斩。)【疏】议曰:加者数满乃坐者,假令凡盗,少一寸不满十疋,为少一寸,止徒一年。”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请根据律文和疏议各举一例说明何谓“就重次”、“就轻次”和“加者,数满乃坐”?

选项

答案“就重次”就是加至较重的等次,如杖一百加一等,是徒一年。“就轻次”就是减至较轻的等次,如徒一年减一等是杖一百。“数满乃坐”是指对于加等处刑的数额犯,满数才能加等处刑,如犯强盗罪,盗窃五匹处刑,再盗五匹加一等,但差一寸未满五匹的,也不能加等处刑,同时“数满乃坐”不得加至于死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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