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

admin2021-08-19  48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参考教材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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