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向丙公司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的合同属于( )。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向丙公司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的合同属于( )。
admin
2019-03-11
30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向丙公司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的合同属于( )。
选项
A、融资租赁合同
B、财产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居间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Z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自2009年开始出现亏损,经营每况愈下。2011年7月8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于7月12日受理此案,为了有效防止损失扩大,维护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当日决定先成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2011年8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甲公司破产。此时甲公司的全
2011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筒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入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01
2011年3月10日,A公司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称其有一批优质木材出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0元,并附有图片和规格。B公闭见到后,即向A公司发出电子邮件,称如果价格能降低至每立方米2500元,愿意至少购买100立方米。A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可以商量,希望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汽车修理。合伙协议约定:(1)甲、乙以现金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作价入伙;(2)甲、乙、丙对企业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
2013年1月,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013年10月,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14年A企业持续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贷记卡计息和收费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虚假陈述行为中,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下列关于该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有()。
随机试题
A.神经调节B.体液调节C.自身调节D.负反馈调节E.正反馈调节
颞下颌关节紊乱病的炎性疾病类的主要症状和翼外肌痉挛相似,唯一的不同点是
蒲黄的原植物科名是
李某,男,30岁。因受到领导批评后感到压抑,便服用DDV,但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医院诊治。反映病情变化的最主要观察的指征是护士帮助其排痰时措施不妥的是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职业道德不涵盖()之间的关系。
depositreserverequirementratio
Cisco路由器存储当前使用的操作系统映像文件和一些微代码的内存是()。
InternationalTradeSincetheendofWorldWarⅡ,internationaltradehasdevelopeddramatically.Allcountriesinthemode
有位哲人说:“真正的财富,是健康的身体、简单的生活和心情上的海阔天空。”在诸多示顺与不平时,此话使人蓦然觉醒:原来我们对生活的牢骚满腹,首先是由于我们自己的生活太复杂;我们怀疑外部事情是否合理,首先是由于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本身是否合理有怀疑!真正值得珍惜的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