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对审计监督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对审计监督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09-01-19
19
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对审计监督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审计署在全国人大的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C、审计机关对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D、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答案
8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7条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因此选项A错误,审计署不是在全国人大的领导下工作。第18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选项B中仅指出是金融机构,说法错误。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选项C中表述为大中型企业是错误的。第23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D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张林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张林决定要对外转让自己在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财产份额。但此时,另两名股东张耀和刘铮都主张行使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两人协商不成,此时应如何处理?()
某地一工厂因排泄有毒废水,导致周围70余户的水稻因污染死掉,收成无望。众农户推选村民石某为诉讼代表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石某的下列哪项诉讼行为无须经众农产同意?()
在原告广发投资有限公司和被告某省建筑集团的债务纠纷中,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但是后来原告与被告之间通过和解由法庭制作了调解书,分别送达给三方当事人。A公司在调解过程中,中途退席,并且也拒绝签收送来的调解书。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
甲是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与乙银行签订一浮动抵押合同,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经营失败,无法清偿乙银行的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为加强对其商标的保护,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蒋某为其提供咨询和代理申请注册服务,蒋某的下列意见或者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英国某公司与我国深圳某公司订了一份电子元件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英国公司遂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深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仲裁费。深圳公司收到裁决书后,一直未履行该裁决。
美国一家以生产服装为主的知名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方便业务往来,现拟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各设一个办事处。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一项是:
山南公司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海北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杨某派遣至海北公司工作。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A、龋损程度B、龋损类型C、龋损体积D、龋损部位E、龋损发生时间;下列龋命名的依据急性龋()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直译为“塞翁无意中丢失了马,这难道不是好事儿吗?” 根据文意,可以推出()。
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评定指标包括()。
(请根据下文回答以下问题)该文日期的写法()。
文稿审核是文稿()前的最后一道文字工序。
定势
简述唐代中央官学制度的构成。
设随机变量X的分布函数为F(x)=.已知Y=,求|Y|的分布函数.
设f(x)在x=1处一阶连续可导,且f’(1)=一2,则=________.
Doyouownyourapartmentorareyoua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