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dmin
2018-01-31
42
问题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选项
A、因该便携式电脑未办理登记,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B、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C、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有效
D、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流质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条款,为“流质条款”。流质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A7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投资回收期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某公司息税前利润为500万元,资本总额账面价值1000万元。假设无风险报酬率为6%,证券市场平均报酬率为10%,所得税率为25%。债务市场价值(等于债务面值)为600万元时,税前债务利息率(等于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为9%,股票贝塔系数为1.8,在公司价值分析
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了建造一栋厂房。于2009年11月1日专门从某银行借入5000万元(假定长江公司向该银行的借款仅此一笔),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厂房采用出包方式建造,与承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总造价为7977
【例题8·计算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经研究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厂房一栋。2012年7月至12月发生的有关借款及工程支出业务资料如下:(1)7月1日。为建造厂房从银行借入3年期专门借款3000万元,年
2012年1月,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12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4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
下列关于盈亏临界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7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若认定合同成立,须能够同时确定的合同要素有()。(2014年)
《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债务人违反给付义务的形式是()。
随机试题
讲究公德要求从业人员________。
下列不具有鉴别意义的绦虫结构或阶段是
门腔静脉分流术的主要目的是
患者,男,33岁。右侧肾上腺嗜铬细胞瘤,拟全身麻醉下行嗜铬细胞瘤切除术。肿瘤切除后出现低血糖的主要原因是
按投资者所拥有的权利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郭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1年4月1日,郭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郭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
甲在18岁生日前一天买了一辆摩托车,满18岁后,则该买卖合同()。
如果可以在国内自由持有外汇资产,并可自由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资产,则()。(清华大学2017真题)
[A]DrDanielStanley,anoceanographer,hasfoundvolcanicshardsinEgyptthathebelievesarelinkedtotheexplosion.Comput
WhichVotingSystemisBetter?Votingisoftenportrayedasaverysimpleactivity—allthatisrequiredbeingalistofna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