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郭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1年4月1日,郭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郭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郭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1年4月1日,郭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郭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
admin
2019-01-19
29
问题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郭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1年4月1日,郭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郭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1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
2011年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遭到A企业的拒绝,A企业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为保证人,C企业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6月20日,A、B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6月22日,A、B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6月30日,A企业与C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C企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7月10(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7月12日,A企业向B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厂房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B企业由此获得补偿金80万元,在A企业的要求下,B企业将80万元的补偿金全部支付给A企业。2012年6月1日,A企业要求C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其担保的150万元,C企业表示拒绝。A企业于是请求人民法院判定C企业履行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在A、C企业的保证合同中,C企业的保证期间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人C与债权人A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本案中,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为7月10日,所以保证人C的保证期间为2011年7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h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有150万美元。()
在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中,凡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某拖欠银行巨额贷款,但是他不但不积极经营企业还贷,还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当银行起诉后,李某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为由,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表明已经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是()。
到期汇票被拒绝付款后,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
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0年单选题)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甲公司以正在建造的船舶作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8月1日双方的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8月10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1日船舶建造完成,甲公司未经乙银行同意擅自将该船舶转让给不知情的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并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计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A公司与B大学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随机试题
AI应用于医疗服务,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机器医生的表现看起来神奇,但在AI专家眼里,这些医疗应用都属于计算机视觉中的图像识别范畴,而大数据支持的图像识别技术,机器的表现已经在很多方面超过了人类,在医学影像领域展现实力属于正常发挥。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除非:()
精神紧张可导致
既能治疗局部病症,又能治疗本经循行所属远隔部位病症的腧穴是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内执行。但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电机和低压电器的外壳防护包括两种防护,防护等级用“IP+数字+数字”表示。下列对电气设备防护等级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某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房屋的分项工程按A,B,C3个施工过程进行分层施工,组织成流水节拍分别为tA=6d,tB=6d,tC=9d的加快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则每层施工段数是()。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情形,不予注册。
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酒后驾驶,被该市B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其对此决定不服,应向()申请行政复议。
已知X=-31/64,若采用8位定点机器码表示,则[x]原=__________(3),[x]补=__________(4)。(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