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人格权中,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是
下列人格权中,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是
admin
2018-09-01
63
问题
下列人格权中,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是
选项
A、身体权
B、姓名权
C、名称权
D、名誉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身体权是不可转让的基本人格权。A选项错误。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姓名权是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既不得转让,也不得抛弃。B选项错误。名称权是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名称权往往具有直接财产利益,商业名称权可以转让。C选项正确。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无从转让。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7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甲出资1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乙用自己的房屋出资,丙以自己的劳务出资,乙和丙不参与经营活动但参与盈余分配。开业一年后,餐馆亏损严重,乙撤回了出资,甲和丙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的字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
民间有种说法:“有得必有失”,试用不当得利的有关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明知”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选项
(2014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
随机试题
A、Theyarealltheman’sfriends.B、Theyworkfivedaysaweek.C、Theyarepaidbythehour.D、Theyallenjoygambling.A当女士问他是否
简述弱化的定义及它在辅音和元音上的表现。
胫骨中1/3骨折易导致
常规甲亢术前准备不包括下列哪项
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与伪彩的区别是
乙向甲提出购买10万斤荔枝,甲表示手头无现货,但刚好有10万斤荔枝已委托丙承运,并且丙已于3日前,从南方某地将该批荔枝运出,估计很快就运到。乙当即表示愿以25万元购买该批荔枝,甲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在运输途中因酒后驾车,不慎翻入山谷,车辆报废,荔
界址点成果表内容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
位于什刹海景区的柳荫街,因道路两旁种植柳树,且多名将帅曾在这条街居住,民间俗称元帅街。()
阅读下列说明,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根据要求回答问题1~问题3。[说明]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