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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dmin
2016-12-09
37
问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选项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
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该条件成就与否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按所附条件的作用,可分为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前者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力的产生;后者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之时即行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此外,按所附条件的内容,又可分为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前者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而后者则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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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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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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