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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家迁居外地,但在家乡的房子不愿出售,于是托付邻居乙代为照看。后乙未经甲同意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打工的人居住,获得1年的预付租金1万元。乙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1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千元为乙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年后甲返乡,发现这一情况,即要求
甲一家迁居外地,但在家乡的房子不愿出售,于是托付邻居乙代为照看。后乙未经甲同意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打工的人居住,获得1年的预付租金1万元。乙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1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千元为乙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年后甲返乡,发现这一情况,即要求
admin
2013-05-03
43
问题
甲一家迁居外地,但在家乡的房子不愿出售,于是托付邻居乙代为照看。后乙未经甲同意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打工的人居住,获得1年的预付租金1万元。乙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1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千元为乙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年后甲返乡,发现这一情况,即要求乙归还1年的租金收入1万元以及快餐馆盈利额的一半1万元,乙只同意返回租金收入的一半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选项
A、乙仅需给付甲2000元的房屋折旧费(据估算,一年使用时间的房屋折旧费为2000元)
B、乙应返回甲1年的租金收入1万元和快餐馆的全部盈利额,仅扣除5千元的劳务管理费用
C、乙应返还甲1年的租金收入1万元及其1年的利息,对其2万元的盈利额,应予以收缴
D、甲的要求合情合理,乙应按其要求返还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考点为不当得利的返还。《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题目中乙擅自出租甲的房屋,获得租金收入,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上述规定,乙应当将其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甲,这种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含其所收受的租金1万元以及孳息(也就是1万元的一年的利息)。此外,对于乙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即投资建快餐馆的盈利,应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因此,关于题目中情形,正确的处理是:乙返还甲1年的租金收入1万元及其1年的利息,对于2万元的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应在扣除劳务管理费用5000元后予以收缴。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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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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