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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日休假,主动携邻居6周岁小孩去一塌陷区游泳,到了傍晚,刘某喊了几声小孩的名字,见没人答应,便径直回家了,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告知邻居,第二天,在塌陷区发现小孩的尸体。刘某行为属于:
刘某某日休假,主动携邻居6周岁小孩去一塌陷区游泳,到了傍晚,刘某喊了几声小孩的名字,见没人答应,便径直回家了,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告知邻居,第二天,在塌陷区发现小孩的尸体。刘某行为属于:
admin
2009-03-15
24
问题
刘某某日休假,主动携邻居6周岁小孩去一塌陷区游泳,到了傍晚,刘某喊了几声小孩的名字,见没人答应,便径直回家了,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告知邻居,第二天,在塌陷区发现小孩的尸体。刘某行为属于:
选项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4
解析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且有能力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犯罪。行为人负有的某种义务一般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如消防队员有灭火的义务)、行为人先前行为带来的义务等三种情况。不作为犯罪可以构成间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本题中刘某不明知小孩会死亡的结果,因此不属于故意,而是属于违反先前行为带来的注意义务的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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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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