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从事饮食、客房及卡拉OK等娱乐服务,它可准确单独核算其营业额。该酒店8月共收入 200 万元,其中餐饮收入1 50万元,客房收入35 万元,卡拉OK收入15 万元。若当地确定的娱乐业税率为15%,则该酒店8月应纳营业税为:(150+35+15)×5%

admin2014-12-08  27

问题 某酒店从事饮食、客房及卡拉OK等娱乐服务,它可准确单独核算其营业额。该酒店8月共收入 200 万元,其中餐饮收入1 50万元,客房收入35 万元,卡拉OK收入15 万元。若当地确定的娱乐业税率为15%,则该酒店8月应纳营业税为:(150+35+15)×5%=10(元)。问题:经税务机关核实,该酒店少缴营业税,为什么?少缴多少?

选项

答案该酒店少缴营业税是因为该酒店将性质不同、分属不同税目、适用不同税率的营业行为,一律按同一税率进行计算。该酒店8月份应缴营业税应按如下计算: (1)餐饮收入与客房收入属于服务业收入,适用税率为5%,所以服务业应纳营业税为:(150+35)×5%=9.25(万元) (2)卡拉OK收入属于娱乐业收入,适用税率是当地确定的1 5%,所以卡拉OK应纳营业税为:15 ×15%=2.25(万元) (3)8月份该酒店应缴营业税为:9.25+2.25=11.5(万元)所以该酒店少11.5-10=1.5(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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