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天津的甲向上海的乙出售10吨绿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但是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与丙在订立海路运输合同后,将绿豆交付丙,丙于3月1日起运,预计3月10运达。3月5日,乙与丁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其中的5吨绿豆转卖给丁,交付地点为广州。此后经乙请求,甲通知丙改运
天津的甲向上海的乙出售10吨绿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但是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与丙在订立海路运输合同后,将绿豆交付丙,丙于3月1日起运,预计3月10运达。3月5日,乙与丁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其中的5吨绿豆转卖给丁,交付地点为广州。此后经乙请求,甲通知丙改运
admin
2022-04-19
42
问题
天津的甲向上海的乙出售10吨绿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但是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与丙在订立海路运输合同后,将绿豆交付丙,丙于3月1日起运,预计3月10运达。3月5日,乙与丁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其中的5吨绿豆转卖给丁,交付地点为广州。此后经乙请求,甲通知丙改运广州。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属于在途货物买卖
B、5吨绿豆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移转
C、5吨绿豆的风险自交付时移转
D、5吨绿豆的风险不会移转
答案
A,D
解析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种类物,而不是特定物,那么在标的物特定化前,风险负担不会移转。本案当中,乙、丁就正在运输途中的绿豆签订买卖合同,属于在途货物买卖。虽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是5吨绿豆是指全部10吨绿豆中的哪一部分,还没有特定化,仍然是种类物,在其特定化前,风险负担不会发生移转,因而,A、D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u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刑法上的不作为及其应具备的条件。
关于挪用资金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与乙约定,甲窃取了财物后,由乙负责窝藏、销售赃物。乙的窝赃和销赃行为,构成()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乙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经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关于强奸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左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左某自1999年7月20日被羁押,判决自2000年1月20日生效。如左某未获减刑,其政治权利应当在()内被剥夺。
简述在民事权利能力上,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甲公司为购进一条先进生产线,便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息为6%。因甲公司和丙公司、丁公司为联保单位,丙公司、丁公司经甲公司请求,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如期还款,丙公司、丁公司承担保证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
随机试题
行政违法
丝虫病的传播媒介是
下列对矩阵式组织结构的特点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A、 B、 C、 D、 D第三个图形是由两个第一个图形和一个第二个图形组合而成的,但阴影部分有变化,第三个图形的右半部分为第一个图形,左半部分为阴影与空白部分调换的第一个图形。本题正确答案为D。
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债分为
2010年7月,西部开发工作会议,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西部大开发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中居于优先地位。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
下列关于矢量图的描述中,错误的是______。
OnecountrythatiscertainoftheeffectoffilmsontourismisAustralia.TheTouristOfficeofQueenslandsaythatCrocodile
Iwonderwhetherthepaymentwillbemade______dolla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