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0日,某煤矿采煤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62人死亡,37人受伤(其中重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498.87万元。 该矿的井田走向长8km,倾斜宽0.9~1.9km,面积约12.65km2。该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9

admin2010-06-09  30

问题 2000年10月10日,某煤矿采煤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62人死亡,37人受伤(其中重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498.87万元。
   该矿的井田走向长8km,倾斜宽0.9~1.9km,面积约12.65km2。该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t,矿井可采储量9946万t,服务年限为81年。井田采用平调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水平标高为+1800m,沿走向划分为8个采区。
   该矿通风方式为抽出式,备用2台TZK58N928型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转工作,一台备用。该矿的总排风量为5078m3/min,负压1930Pa。该矿属于高瓦斯矿井,据矿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按瓦斯突出煤层管理。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9.93m3/min,相对涌出量16.63m3/min(根据1999年瓦斯鉴定结果)。煤尘爆炸指数为27%~36%,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自然发火期8~12月。该矿采区走向长3km,倾斜宽1.4km。采区内沿11号煤层布置皮带、行人和轨道三条下山。皮带下山和行人下山进风,轨道下山回风。该采区开采的11号煤层厚2~3.2m,平均倾角9°,有41112综采和41114高档普采两个工作面生产,41114综采工作面正在安装;41116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开切眼,41118工作面运输巷,采区进风行人下山和皮带运输下山6个掘进工作面在施工。
   事故发生当年1~10月实际产量82.3万t。全矿有职工2000人,井下分为3个班生产。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有234人作业。4111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因更换局部通风机停电造成瓦斯超限,20:00开始排放瓦斯。20:38,该矿调度室接到电话汇报1740水平车场有股浓烟出来。矿调度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同时向矿领导、矿务局调度汇报,通知救护队进行抢救。23:40,矿务局有关领导到达该矿,成立了抢险指挥中心,矿务局局长和该矿矿长任总指挥。
   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认为这是一起因矿井生产布局不合理,通风、瓦斯、机电等管理混乱,违章排放瓦斯,现场人员违章拆开矿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煤尘参与爆炸的重大责任事故。
   问题:
如何处理该爆炸事件?

选项

答案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依据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的建议,经请示国务院同意,22位与事故责任有关人员做出了处理。 (1) 该矿通风工区技术员负责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和指挥现场瓦斯排放工作,违章排放瓦斯,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2) 该矿主管通风工作副总工程师对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组织整改;对41116回风巷排放瓦斯措施未认真审批和组织落实,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移交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 该矿主管机电管理工作副矿长(事故当天值班矿长)负责机电设备管理,该矿机电设备管理混乱,事故当天没有履行值班矿长职责,未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对瓦斯排放措施进行认真研究,也没有对停电换风机和瓦斯排放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 该矿矿长作为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决定布置和开采41114高档普采工作面,造成采区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不合理,导致事故伤亡人数扩大,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 该矿机电工区区长工作失职,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该矿通风工区党支部书记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力,安全管理和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该矿通风工区区长对井下瓦斯经常超限、局部通风设施混乱等严重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 (8) 矿务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局技术管理及“一通三防”工作。对该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力,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矿务局局长作为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 该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在撤销省煤炭工业厅后,受该省人民政府委托继续管理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不力;对该矿务局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不力,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省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向国务院写出深刻检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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