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天津、上海分设两个分支机构,天津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上海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8年第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的应纳税额为160万元,则天津

admin2021-09-29  26

问题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天津、上海分设两个分支机构,天津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上海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8年第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的应纳税额为160万元,则天津分支机构第一季度应预缴税款为(          )万元。

选项 A、37.60
B、67.20
C、75.20
D、82.30

答案A

解析 天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天津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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