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38题)

admin2013-11-05  27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38题)

选项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答案B

解析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时间。狭义的期间指的是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期间可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又可分为绝对不可变的期间和相对不可变的期间。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可改变,如15天的上诉期间;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法定事由时,法院可依法对其予以变更,如一审案件的审限。结合本题,A项未包括相对不可变期间,是错误的。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应当注意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内只是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而不包括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在途期间。因此,C项错误,因为当事人完成诉讼行为的在途期间应当计人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现行《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耽误期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顺延期间,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决定。在当事人耽误的情形下,并非应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顺延期间,当事人可以申请顺延期间。因此,D项错误,因为D项说法排除了当事人申请顺延的可能,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顺延期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期限不受民诉法第一审审限和第二审审限的限制。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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