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温某因日常生活小事与邻居张某多次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报复念头。1998年3月20日,温某将张某年仅4岁的小女儿骗到家中,用绳子活活将其勒死,又在尸体周围堆上柴草,继而以女孩生病为由,将张某骗到女孩尸体所在的房间内,突然放火点燃柴草,关上房门,并在房外扣紧门
温某因日常生活小事与邻居张某多次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报复念头。1998年3月20日,温某将张某年仅4岁的小女儿骗到家中,用绳子活活将其勒死,又在尸体周围堆上柴草,继而以女孩生病为由,将张某骗到女孩尸体所在的房间内,突然放火点燃柴草,关上房门,并在房外扣紧门
admin
2014-12-08
41
问题
温某因日常生活小事与邻居张某多次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报复念头。1998年3月20日,温某将张某年仅4岁的小女儿骗到家中,用绳子活活将其勒死,又在尸体周围堆上柴草,继而以女孩生病为由,将张某骗到女孩尸体所在的房间内,突然放火点燃柴草,关上房门,并在房外扣紧门闩,致使张某被烧成重伤,女孩尸体被烧焦。温某杀人后跳井自杀未遂。案发后,公安机关发现温某有一刚满两个月的婴儿,需温某哺乳,故对温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温某自行给婴儿断奶,还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被害人的亲属也准备杀死温某报仇。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村治保主任只好将温某的婴儿抱给其大伯抚养,并且安排4人轮流守护温某。对此,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将温某逮捕。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能否将温某予以逮捕?为什么?(西南政法2004年研)
选项
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将温某予以逮捕。具体分析如下: (1)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除了上述法律规定以外,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3)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的三个条件:①证据条件;②罪责条件;③社会危险性条件。本案中,在取保候审期间,温某自行给婴儿断奶。还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被害人的亲属也准备杀死温某报仇。可见,温某的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已不存在,因此,公安机关应将温某逮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j7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事诉讼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仲裁机构是_____,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发生冲突时()
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根据要求撤销“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裁决。()
我国《合同法》将技术合同分为()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00万元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兼任监事会主席。公司依法成立后,甲的朋友王某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甲决定以公司名义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问题:甲决定提供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
15岁的中学生李某私自到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当日拿回家后被其父发现。李父得知实情后,不同意购买该笔记本电脑。次日,李父便拿着笔记本电脑到商场要求退货,该商场以笔记本电脑已经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伏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企业,乙、丙不执行企业事务。企业成立后,甲为了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自行决定以企业名义将企业闲置厂房出售给张某。此后不久,甲意外去世,甲的儿子要求继承父亲在该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对此,丙同意,
某公司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绝支付员工加班费。员工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收到申请7日内决定受理,并于3个月后作出裁决,裁定某公司依法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裁决书于裁决当日送交双方当事人。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庭前审查的特点。(中山大学2006年研)
随机试题
何谓消毒作用水平?分成哪4类?
下列何种疾病为继发性免疫缺陷病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中,加强对()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审查确认的情形有()。
小高准备2019年年初购买一套新房,开发商提供了三种付款方案让小高选择:(1)A方案,从第4年年末开始支付,每年年末支付20万元,一共支付8年;(2)B方案,按揭买房,每年年初支付15万元,一共支付10年;(3)C方案,从第4年年初开始支付,每年支付
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2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甲和乙是亲兄弟,他们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和B有限责任公司,并分别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在日常经营中,他们主要以A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接到预付款后又通过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将A公司的资金转移到B公司的账户上,当A公司被债权人追讨时,发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不再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