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先予执行正确的有:( )

admin2018-11-23  46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先予执行正确的有:(     )

选项 A、汪某因三个儿子拒绝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而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因汪某本月的退休金已经花费完毕,则根据汪某的申请,法院可以要求汪某的三个儿子先予执行支付汪某十年的赡养费用
B、金伦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小吴诉请金轮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并在宣判前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工资,法院准许
C、甲公司向乙保险公司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而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准许
D、甲房屋墙壁因邻居乙的施工已经濒临倒塌,在侵权诉讼中甲请求邻居乙停止装修行为,法院准许

答案B,C,D

解析 考查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程序。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69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本案中汪某急需本月的生活费用,法院裁定直接支付10年的赡养费用,超出了生活急需,并不恰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民诉解释》第169条、第170条的规定,先予执行适用的范围有:(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此BC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dP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