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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
admin
2013-11-05
27
问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剐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题)、医院处方(复印件题)、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请回答第1-6题。(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95—100题)
关于本案李强被狗咬伤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赵刚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属于书证
B、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为复印件,肯定无证明力
C、李强是因为挑逗赵刚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赵刚承担
D、李强受损害与被赵刚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由李强承担
答案
C,D
解析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是指除当事人外了解案件的人向法院就自己所知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口头为原则,经法院许可,可以为书面证言。结合本题,赵刚所提交的书面证词是书而形式的证人证言并非书证,因此A项错误。我国《证据规定》第77条第(3)项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原则确定。由此可见,传来证据并非没有证明力,只是证明力强弱要由审判员依法判断。结合本题,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为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仍然具有证明力,因此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结合本题,赵刚是其狗的饲养人,他对李强受伤是由李强自己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负有证明责任,因此C项正确。就本案而言,李强所受损害与狗咬伤之问的因果关系并无特殊的分配规则,应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分配,由李强负证明责任,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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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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