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作开发某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作约定。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就该产品申请专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34

问题 甲乙合作开发某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作约定。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就该产品申请专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专利申请权为甲乙共有。若甲转让,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B、若甲放弃专利权,乙得单独申请
C、若甲取得专利权,乙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D、若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得单独申请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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